一、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
1、江蘇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“公司”)第五屆董事會第七次 次會議通知于 2016 年 2 月 14 日以電話、郵件方式向各位董事送達。
2、本次董事會于 2016 年 2 月 25 日(星期四)上午 9:30 在公司二樓會議 室以現場表決方式召開。
3、本次董事會會議應到董事 9 名,實到董事 9 名。
4、會議由董事長周建明先生主持,本公司監(jiān)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列席會議。
5、本次董事會會議的召開符合有關法律、行政法規(guī)、部門規(guī)章、規(guī)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規(guī)定。
二、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
1、《關于延長公司非公開發(fā)行 A 股股票股東大會決議有效期的議案》 本議案涉及關聯交易,關聯董事周建明、姚介元、殷瞿林、曹海燕回避表決。 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10 日召開了 2015 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,審議通過了 《關于江蘇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(fā)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議案》及相關議 案,決議有效期為 12 個月。目前公司已經取得中國證監(jiān)會出具的《關于核準江 蘇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(fā)行股票的批復》(證監(jiān)許可[2015]3111 號), 該批復自 2015 年 12 月 29 日起六個月內有效,公司目前正在進行本次非公開發(fā) 行股票的相關準備工作。 鑒于本次非公開發(fā)行股票股東大會決議有效期將于 2016 年 3 月 10 日屆滿, 為保證公司非公開發(fā)行股票工作的順利實施,董事會提請股東大會將公司本次非 公開發(fā)行股票決議有效期自 2016 年 3 月 10 日起延長 3 個月。除上述非公開發(fā)行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、準確、完整,沒有 虛假記載、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。股票決議的有效期延長外,關于本次非公開發(fā)行股票的其他內容不變。 本議案需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。 議案表決結果:同意 5 票,反對 0 票,棄權 0 票;該項議案予以通過。
2、《關于提請股東大會延長授權董事會全權辦理公司本次非公開發(fā)行股票相 關事宜有效期的議案》。 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10 日召開了 2015 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,審議通過了 《關于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辦理公司本次非公開發(fā)行股票相關事宜的 議案》,因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辦理公司非公開發(fā)行股票相關事項的有效期 將于 2016 年 3 月 10 日屆滿,為保證公司非公開發(fā)行股票工作的順利實施,董事 會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辦理公司非公開發(fā)行股票相關事宜的有效期自 2016 年 3 月 10 日起延長 3 個月。除上述授權有效期延長外,關于本次非公開發(fā) 行股票授權董事會的其他內容不變。 本議案需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。 議案表決結果:同意 9 票,反對 0 票,棄權 0 票;該項議案予以通過。
3、《關于召開公司 2016 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議案》。 議案表決結果:同意 9 票,反對 0 票,棄權 0 票;該項議案予以通過。 三、 備查文件 江蘇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七會議決議。
特此公告。
江蘇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
董事會
2016 年 2 月 25 日